安乡:小车斑马线前未礼让 撞倒老人负全责
2023-03-30 13:58:1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万韩川 | 点击量:759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万韩川)
近日,在安乡县深柳镇潺陵路与文艺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因小车未礼让行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现场监控
3月26日19时35分,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北往南行驶至安乡县潺陵路与文艺路交又路口向左转弯时,将步行在人行横道上的老人李某撞倒,致老人受伤。肇事方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与急救电话,处警民警与救护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反馈,老人未伤及头部,仅受轻微伤。据民警了解,驾驶人李某当时心存侥幸,认为可以左转绕过老人通行,轻信自己可以避免相撞,不想还是发生了事故。
事后,经事故中队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确认了驾驶员李某于斑马线路段撞倒老人的事实。驾驶员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老人李某无责任。同时,李某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车“让”人,“让”出平安。车辆在斑马线前一定要减速观察礼让行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行。切勿心怀侥幸酿成大祸。
一审:周芝华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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